新的一周会发生哪些新的事件?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母婴行业新鲜事。


上半年乳制品企业新增5.7万家

企查查数据显示,全国范围内共有超302万家乳制品相关企业。湖北、湖南和广东,分别以28.59万家、25.18万家和23.32万家位列前三。从注册量上来看,2020年共新增23.94万家,同比下降16%。2021年上半年共新增5.7万家,同比下降56%。(企查查)


澳优上半年收入42.7亿元,羊奶粉业务加速恢复

8月12日晚,澳优乳业(01717.HK)发布上半年业绩。报告显示,今年1-6月,公司营收42.7亿元,同比增长10.7%;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94亿元,同比增长45.3%。核心业务自有品牌配方奶粉销售额37.41亿元,同比增长9.7%。其中,牛奶粉业务录得营收20.53亿元,同比增长16.9%;羊奶粉业务加速恢复,上半年录得营收16.88亿元,同比增长2%。

一批次纯牛奶抽检不合格

近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1年第33号食品抽检信息显示,近期,该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乳制品,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4大类食品415批次样品,检出1批次纯牛奶不合格,具体信息如下:标称四川牧遥牛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农科+图形”纯牛奶(规格型号:250ml/盒;生产日期/批号:2021/4/24),酸度项目抽检不合格(检验结果:9.17°T;标准值:12~18°T),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伊利品牌价值蝉联全球乳业第一

8月10日,国际权威品牌价值评估机构BrandFinance发布2021年全球乳业品牌排行榜,中国乳企位居前列,其中,伊利股份(600887.SH)以卓越品质蝉联“全球最具价值乳品品牌10强”第一名,并凭借硬核创新力,连续4年在“全球乳品品牌潜力榜”中夺冠。

卖奶粉、营养品不合法将登失信黑名单

8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3个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生产经营的食品标签、说明书含有虚假内容,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者生产经营保健食品之外的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等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且属于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当事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食品安全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市场监管总局)

精锐教育告家长书:全面转向素质教育、家庭教育与托管

8月11日,精锐教育在其官方公众号发布《告精锐学员及家长书》,表明为贯彻双减政策,“我们原有一对一形式还会继续坚持培养和学生学习力相关的素质教育。在这个基础上,将原有的家庭教育、心理辅导、作业辅导、生涯规划四大块,加上技术赋能,定位为个性化家庭教育及托管中心(非学科培训)。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地落实“双减”情况建立半月通报制度

为督促各地切实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专门通知,拟对各省“双减”工作落实进度每半月通报一次

人口计生法将围绕三孩政策等进行修改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即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13日介绍,修正草案立足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重点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进行修改。(新华社)

家庭教育法草案将二审: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明确为“非营利”

8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表示,当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推进家庭教育法制定工作,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草案二审稿进一步作出有针对性规定:一是,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营利性教育培训。二是,将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设立的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明确为“非营利性家庭教育服务机构”。三是,对家庭教育服务机构超出许可业务范围的行为规定了处罚。

中国已发布136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截至目前,我国共发布136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涵盖指标2万余项。这些国家标准对食品的原料、辅料、外观、营养元素、添加剂、微生物等指标做出了详细规定,为食品安全提供了基础性制度保障。其中,法律法规要求食品标签应通俗易懂、清晰醒目、易于辨识,不得标示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以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为例,标签规定不仅涵盖名称、声称、配料表、营养成分表等规范标注的要求,还强调不得含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以外的其他功能声称。目前,婴幼儿配方奶粉标签不会再出现“益智组合”“智立方”“天赋宝贝”等误导性内容,“进口奶源”“有机牧场”等模糊性词语也一律予以规范。(经济日报)

3批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批件(决定书)待领取

8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评审中心发布了3批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详情如下:

1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公布

日前,国际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评审中心公布了1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详情如下:

1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批件(决定书)待领取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评审中心公布了1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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